杭州房产贷款

2019-07-04 22:56 admin
  杭州房产贷款的相关规定
  贷款用途
  用于支持个人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、大修住房,其主要产品是抵押加阶段性保证个人住房贷款,即通常所称"个人住房按揭贷款"。
  贷款对象
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,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港澳台自然人,在中国大陆境内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外国人。
  贷款条件
  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:
  (1)有合法的身份;
  (2)有稳定的经济收入,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,无不良信用记录;
  (3)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;
  (4)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,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,房龄在10年以内,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%的首付款;
  (5)已购且办理了住房抵押贷款的,原住房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,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%,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,房龄在10年以内;
  (6)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;
  (7)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  贷款额度
  最高为所购(大修)住房全部价款或评估价值(以低者为准)的80%;
  贷款期限
  一般最长不超过30年。
  贷款利率
  贷款期限为5年以下(含5年)的:贷款年利率为4.77%;贷款期限为5年以上的,贷款年利率为5.04%(按各地政府实际情况定)。
  根据资料我们可以知道
  贷款基准利率
 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,自2010年10月20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。  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.25个百分点,由现行的2.25%提高到2.50%;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.25个百分点,由现行的5.31%提高到5.56%;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据此相应调整.
  利率浮动
  按现行规定,城乡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上限为基准利率的2.3倍,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.9倍。其他金融机构的人民币贷款利率上限放开,浮动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.9倍。